国务院研究员勾勒经济新常态下财税体制改革路径图
11月1日-11月2日,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简称“中改院”)主办的“走向新常态的新兴经济体——2014‘新兴经济体智库经济政策论坛”在海口召开,与会嘉宾深入交流研讨与经济增长新动力相关的重大课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在论坛发言,探讨中国经济新常态下的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路径。
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
倪红日认为,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非常清晰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确定了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包括现代税收制度、现代预算制度、现代税收制度以及现代中央和地方财政管理体制。关于如何理解中国的现代财政制度,倪红日提出一个简单的理论概括:现代的国际经验或是通行做法与中国国情的结合。她认为,中国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当中,需要进行新的制度创新。在国际上,经历全球的金融和经济危机之后,西方发达国家的财政制度当中有可借鉴的经验教训。
倪红日指出,需要注意,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财税改革的诸项任务当中,并不是一步到达现代财税制度。所以,财政制度的建立不仅需要这一轮的改革,可能还需要一个比较长的历史阶段。
财税体制改革的路径
倪红日提出,在深改组已经决定的财税改革的方案中,财税体制改革的路径在三个层面上展开,包括现代预算制度、税收制度、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调整。她认为可以通过先行立法、局部试点以及全面推进来实现。从先行立法来看,今年已经完成了一些比较重大的改革的步骤,这一轮改革的路径很重要的特点是立法先行,同时进行一些试点。局部或齐头并进推进营改增改革,由部分行业向更多行业推进。预算制度改革要贯彻完整性、民主性、透明性。
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的挑战
倪红日认为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着三大重要的挑战。第一个挑战,是部门利益能否突破。第二个挑战,是公共投资或者是公益性投资的供给体制改革。要建立一个新的地方公共设施投资的体制,有很多的制度建设需要解决。同时,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方面,财税体制的挑战也是很严峻的。第三个挑战是营改增的挑战,表面上看是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问题,实质上是地方政府主体的税种的问题。
倪红日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中国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迎接挑战,完成这一轮改革的艰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