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陕西省的企业,按什么标准交水利建设基金?
目前在陕西省的企业,按什么标准交水利建设基金?
参考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
“第十一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兼顾我省水利建设发展需要,执行以下优惠政策:
(一)继续执行阶段性下调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的优惠政策,在陕西省境内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0.5‰征收,其中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0.3‰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该实施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