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金额超过了10亿元,需要需要准备主体文档?
我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金额超过了10亿元,需要需要准备主体文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
(一)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二)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需要准备主体文档。
我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金额超过了10亿元,需要需要准备主体文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
(一)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二)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需要准备主体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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