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外提供咨询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我公司和境内企业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在境外提供咨询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鉴证咨询服务免征增值税。
第七条、本规定所称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
(一)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二)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和境内企业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在境外提供咨询服务,不符合上述规定,因此,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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