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转业的军官,是否享受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减税优惠政策?
招聘转业的军官,是否享受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减税优惠政策?
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及《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所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需要将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留存备查。
因此,招聘转业的军官不可以按照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减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