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金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大病医疗保险金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9号)规定:“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大病医疗保险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里列举的基本保险类,由于目前未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因此大病医疗保险金不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