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发票享受哪个优惠政策?
保险公司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发票是按每个人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还是按汇总开票金额享受?
参考2019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100问》
8.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以后,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是否可以适用新的免税标准?保险企业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能否适用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同时,保险企业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可按规定适用免税政策。
根据上述答复,保险公司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发票按每个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