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兼营向居民供热,如何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公司是发电企业,兼营向居民供热,如何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对兼营供热企业,视其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是否可以区分,按照不同方法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区分的,对其供热所使用厂房及土地,按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难以区分的,对其全部厂房及土地,按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