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免税政策,不得抵扣的进项税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外贸企业适用出口免税政策,不得抵扣的进项税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修订)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务院令第714号修订)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根据上述规定,外贸企业适用出口免税政策,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