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由施工企业还是建设方缴纳?
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施工扬尘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的公告》附件《浙江省施工扬尘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第三条规定,施工扬尘按一般性粉尘计算征收环境保护税,由施工单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根据上述规定,浙江省的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由施工企业缴纳。
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施工扬尘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的公告》附件《浙江省施工扬尘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第三条规定,施工扬尘按一般性粉尘计算征收环境保护税,由施工单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根据上述规定,浙江省的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由施工企业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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