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多次取得股权,每次价格不同,如何确定股权的原值?
答:根据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第十八条 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答:根据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第十八条 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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