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转让土地,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如何计算?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六、具体计算增值额时应注意什么?
在具体计算增值额时,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其目的主要是抑制“炒”买“炒”卖地皮的行为。”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六、具体计算增值额时应注意什么?
在具体计算增值额时,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其目的主要是抑制“炒”买“炒”卖地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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