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规定:“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规定:“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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