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之间借款利息收入在汇算清缴时填报收入吗
【问题】
请问关联企业,比如母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往来款,没有具体使用用途,需要签订借款协议吗?借款利息收入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填报收入吗?
【答案】
关联企业间资金借贷,发生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条件是:
签订有借款协议,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
同时债权金额不可以超过权益金额的2倍(金融企业为5倍)的利息;
出借单位收到的利息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
借入单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题】
请问关联企业,比如母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往来款,没有具体使用用途,需要签订借款协议吗?借款利息收入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填报收入吗?
【答案】
关联企业间资金借贷,发生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条件是:
签订有借款协议,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
同时债权金额不可以超过权益金额的2倍(金融企业为5倍)的利息;
出借单位收到的利息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
借入单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