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税前扣除时如何计算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扣除限额
【问题】
我公司支付给关联方的借款利息,在税前扣除时,要参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扣除限额,那么这个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答案】
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可以是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