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出租设备收到预收款,是否要交增值税
【问题】
拟出租设备,还没开始出租,收到预收款,是否要交增值税?
【答案】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45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业务没有发生时,收到款项时没有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所以不交增值税。
【问题】
拟出租设备,还没开始出租,收到预收款,是否要交增值税?
【答案】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45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业务没有发生时,收到款项时没有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所以不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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