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装修合同的同时向客户赠送汽车,在税务上应当如何处理
【问题】
我司签装修合同100万元,同时向客户赠送价值10万元的汽车,则在税务上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如果当地没有另行政策规范,则汽车应当视同销售确认。
贵公司应当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00÷(1+17%)×17%.
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100000÷(1+17%).
公司实际承担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000000÷(1-20%)×20%.
【问题】
我司签装修合同100万元,同时向客户赠送价值10万元的汽车,则在税务上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如果当地没有另行政策规范,则汽车应当视同销售确认。
贵公司应当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00÷(1+17%)×17%.
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100000÷(1+17%).
公司实际承担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000000÷(1-20%)×20%.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