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转让房地产企业购入的土地,可否土地价款扣除缴纳增值税
【问题】
房地产企业购入土地,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进行三通一平后整体转让,是否可以将土地价款扣除缴纳增值税?
【答案】
财税「2016」36号附件2一(三)销售额:10.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所以房地产企业整体转让房地产项目的,增值税计税销售额可以扣除取得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