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设备符合2008年优惠目录,可以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吗
【问题】
2015年、2016年分别购入环保设备,在2017年10月投入使用。设备符合2008年版的优惠目录,是否可以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答案】
财税「2017」71号: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自2017年10月1日起废止,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购置的专用设备符合2008年版优惠目录规定的,也可享受税收优惠。
所以您公司2017年10月1日前购入的符合2008年版优惠目录规定的,可以在投入使用的年度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