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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土地自建商铺用于出租,该房产我公司是否需要交纳房产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12/07 15:47:00 字体:

  【问题】

  我公司向村租赁土地自建商铺用于出租,租期30年,租期满后,所有权归属于村里。请问该房产我公司是否需要交纳房产税?

  【答案】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3号)第一条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从上述可以看出,贵公司需要交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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