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员工进行例行体检的体检费用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题】
单位组织员工进行例行体检以判断是否适合相关岗位,体检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单位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