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省公路客运统一发票未盖发票专用章,可以报销吗
【问题】
乘坐汽车出差时,车站打印车票未盖车站发票专用章(有国税监制章),可以报销吗?
【答案】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取得的“省公路客运统一发票”开具后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问题】
乘坐汽车出差时,车站打印车票未盖车站发票专用章(有国税监制章),可以报销吗?
【答案】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取得的“省公路客运统一发票”开具后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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