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发放10月份工资,计算个税是否按5000元扣除标准
【问题】
因国庆放假,公司在9月底提前发放10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是否可按5000元的基本费用扣除标准扣除费用?
【答案】
经咨询国家税务总局12366回复,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如果原来约定发工资的日期刚好在国庆节期间,按规定需提前到9月底发放。在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在9月底提前发放原本应在10月初发放的工资时,可以按5000元的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和新税率表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并在11月15日前代缴,提前发放提前代扣,但不需提前申报。
具体征管建议再跟主管税局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