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给基金公司分红,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问题】
新三板公司给基金公司分红,基金公司名下有很多个人投资人,新三板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第二条第3项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新三板公司给基金公司分红,基金公司名下有很多个人投资人,新三板公司需要代扣代缴个税;个人投资人从基金公司取得的基金分配收入(即基金分红)暂不征收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