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销售服务同时转租办公室,可否分别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问题】
我们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销售衣服,同时有转租办公室,是否可以就不同业务分别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