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企业销售自己开发产品,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问题】
我们是河北一家房开企业,想问一下,我们销售自己的开发产品,如何确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案】
参考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二)中第九条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可见,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是纳税义务发生的前提。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以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的当天作为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交付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若实际交房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间的,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