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建筑项目经营结束,需要在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哪些事项
【问题】
异地建筑项目经营结束了,还需要在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哪些事项?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三)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附件2)。
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将相关信息推送经营地的地税机关核对(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回复,实行联合办税的即时回复),地税机关同意办结的,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