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必须是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当年吗
【问题】
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必须是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当年才能享受吗?
【答案】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对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而不是等到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当年才能允许每年按4800元(每月400元)扣除,但是注意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