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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30万,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9/03/14 11:01:20 字体:

  【问题】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一个季度开了29万的专票,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30万,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同时,该文件规定: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依据上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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