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2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3月抵扣进项税吗
【问题】
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2月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认证,在2019年3月后通过网上勾选抵扣进项税,可以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解读: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就是由手工扫描需要抵扣的纸质发票,调整为由纳税人网上选择确认需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所以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360天内认证的,在认证当月抵扣进项税;自2019年3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勾选确认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