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去逝后,其妻子继承股权,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问题】
股东去逝后,其妻子继承股权,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问题】
股东去逝后,其妻子继承股权,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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