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时发现企业是亏损的,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能否申请退税
【问题】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照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预缴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发现企业是亏损的,该项预缴的税款能否申请退税?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
五、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税款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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