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入的机器设备器具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是否考虑净残值
【问题】
新购入的500万元以下的机器设备器具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是否考虑净残值?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根据上述规定,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即是全额计入费用,因此,新购入的500万元以下的机器设备器具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不考虑净残值,应按设备器具的全额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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