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因被投资企业亏损确认借方投资收益,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调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9/06/04 14:37:27 字体:

  【问题】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企业亏损确认了借方19万多投资收益,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调整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企业亏损确认了借方19万多投资收益(即投资损失),不是企业实际发生的损失。根据上述规定,该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财务人都在看:

·增值税差额纳税,计算销项税时如何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汇算清缴前取得2018年的费用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亏损发生的公益性捐赠纳税调增后还可以继续税前扣除吗

·机器设备器具500万以下一次性税前扣除是针对所有行业的吗

·简易计税项目为主营业务取得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票可否抵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