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带包装紫菜,开具免征增值税的发票是否合规
【问题】
从某企业购入的带包装的紫菜,某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为免征增值税的发票,是否合规?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第一条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附件:蔬菜主要品种目录: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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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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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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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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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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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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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
蔬菜 |
莲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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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藕、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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茭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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茭瓜、茭笋、菰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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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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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刀草、燕尾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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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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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芹、楚葵、蜀芹、紫堇、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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荸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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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地栗、乌芋、凫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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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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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角、龙角、水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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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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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菜、水田芥、水蔊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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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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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头米、鸡头、水底黄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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莼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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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草、水葵、水荷叶、湖菜、露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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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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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蒲、甘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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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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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白菜、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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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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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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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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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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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规定,从某企业购入的带包装的紫菜,某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为免征增值税的发票,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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