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业务较少由母公司开具发票可以吗
【问题】
母公司在北京,子公司在上海,子公司业务较少打算财务工作交由北京母公司人员操作,可以在北京替子公司开具发票吗?
【答案】
不可以。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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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在北京,子公司在上海,子公司业务较少打算财务工作交由北京母公司人员操作,可以在北京替子公司开具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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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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