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分红还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吗
【问题】
被投资企业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给我公司分红,我公司取得分红还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吗?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上述规定,被投资企业给您公司分红,您公司取得分红属于上述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不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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