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给境外客户,怎么交增值税
【问题】
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原料给境外非购产品的客户,怎么交增值税?
【答案】
财税【2012】39号附件四: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本附件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九)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
财税【2012】39号同时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附件4)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附件5)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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