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建筑服务有简易计税的项目,是否每个项目都需备案一次
【问题】
我们提供建筑服务,有简易计税的项目,是不是每个项目都要去备案一次?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实行一次备案制。备案后提供其他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不再备案。
另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
财务人都在看的:
·我们一起学“个税”之——应税所得(一)
·我们一起学“个税”之——应税所得(二)
·[关注]外卖食品增值税税率有变化?
·[实务]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处理
·[实用]期货投资者期货交易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热点]应收账款受让方回款溢价的纳税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