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无偿出租房屋给企业使用,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问题】
个人无偿出租房屋给企业使用,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答案】
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第十一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十四条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的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综上,其他个人无偿提供房屋租赁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应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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