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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现符合15%加计抵减条件如何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9/12/04 11:58:58 字体:

  【问题】

  我公司原先已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现在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是否需要重新提交声明

【答案】

需要重新提交声明。

由于10%加计抵减政策和15%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主体不完全相同,因此,已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果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需要在首次适用政策时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不能沿用原《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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