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住宿服务享受免征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问题】
公司租赁的房屋用于经营酒店提供住宿服务,取得5%的专票,如果疫情期间住宿服务享受免征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案】
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如果公司在疫情期间取得的收入全部享受免征增值税,那么租金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如果同时还有其他应税收入,那么租金的进项税可以用于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