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扶贫捐赠80多万物资,购进时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问题】
我们要对外扶贫捐赠80多万物资,购进时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如果贵司对外扶贫捐赠享受了免征增值税的,购进时的进项税不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