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疫情期间给予员工的奖励是按偶然所得缴纳个税吗
【问题】
企业疫情期间给予员工的奖励是按偶然所得缴纳个税吗?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企业疫情期间给予员工的奖励,应属于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