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换货,报关进口时还需缴纳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吗
【问题】
企业进口货物发现有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后境外企业同意换货,换货报关进口时还须缴纳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吗?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第二十九条规定,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征收出口关税。
前款所称无代价抵偿货物是指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
第三十条 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向海关申报办理无代价抵偿货物的进出口手续。
根据上述规定,换货报关进口时不缴纳关税和进口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