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甲供材的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是否可以差额交增值税
【问题】
我们承接一个工程项目,属于甲供材的项目,公司采用简易计税,是否可以差额交增值税?
【答案】
可以,具体参考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三)销售额
9.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采用简易计税的建筑服务项目,可以差额交增值税。
【问题】
我们承接一个工程项目,属于甲供材的项目,公司采用简易计税,是否可以差额交增值税?
【答案】
可以,具体参考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三)销售额
9.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采用简易计税的建筑服务项目,可以差额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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