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销售外卖同时配备外购的饮料如何缴纳增值税
【问题】
餐饮企业销售外卖同时配备外购的饮料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
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九条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对于《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中明确,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与堂食适用同样的增值税政策,统一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以上“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餐饮企业销售外卖同时配备外购的饮料应分别按餐饮服务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