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房屋出租,可以给租户开取暖费发票吗
【问题】
A企业进行房屋出租,其中取暖费是A企业垫付并取得供暖公司开具的A公司抬头的发票,A企业可以给租户开取暖费发票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的规定:“第十九条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依据上述规定,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可以开具发票,但实务中大多出租方没有暖气供应经营范围,建议通过分摊方式出具分割单和供暖费发票给承租方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