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股权转让款但被投资企业还未办理变更手续,何时确认收入
【问题】
企业转让持有的股权,12月25日已收到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已签字盖章生效,但被投资企业还未办理公司变更手续,我公司12月份可以确认股权转让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转让的股权虽然于12月25日收到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已签字盖章生效,但被投资企业还未办理公司变更手续,根据上述规定,您公司12月份不需确认股权转让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