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契约型基金,我公司是基金管理人,收到投资款如何处理
【问题】
如果公司成立了一只契约型基金,我公司是基金管理人,收到了投资者B和C等投资人的资金,收到这些投资款应该怎么账务处理?
【答案】
基金管理人对所管理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应当相互独立。
基金募集结束,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按投资者投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实收基金”科目。
【问题】
如果公司成立了一只契约型基金,我公司是基金管理人,收到了投资者B和C等投资人的资金,收到这些投资款应该怎么账务处理?
【答案】
基金管理人对所管理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应当相互独立。
基金募集结束,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按投资者投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实收基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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